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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1.2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5度以下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耕保〔2025〕15号.pdf

2025年1月22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5度以下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耕保〔2025〕15号。

本通知旨在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5度以下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的管控要求,以统一底图、统一标准推动“一张图”管地。本通知基于全省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成果,建立了一套科学客观、量化易操作的地块评价体系,并据此制定差异化的项目分类管控规则。核心目标是在确保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应保尽保的同时,合理保护各地未来的补充耕地空间,实现保护与保障的统筹平衡。本通知还规定了评价标准的启用方式、用地论证的审查程序以及空间动态平衡的维护机制。

建立量化评价体系与优先保护分级

本通知明确了以海拔、坡度、集中连片程度及恢复属性四项因子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采用专家打分法赋予权重,对拟占用后备资源地块进行加权综合评价。根据综合得分划定保护等级,得分高于85分的地块被定为优先保护级并予以严格保护,得分较低的地块则对应不同的管控规则。

实施差异化的项目准入管控

依据评价结果,本通知对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控。除水库及确实不可避让的线性工程外,其他项目原则上禁止占用优先保护级的后备资源。对于拟占用非优先保护级后备资源的项目,需经过选址论证,确属不可避让的方可占用;同时,对占用面积不超过所在图斑面积10%的不可避让情形,也明确了允许占用的规则。

规范审查流程与空间动态平衡

本通知将评价标准作为省级节约集约用地论证的审查依据,要求建设项目在申请用地时,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须包含项目类型和不可避让性分析,并提交矢量范围由省厅统一组织评级。对于经批准导致后备资源减少的情况,各地须在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时,参照划定规则择优补划,确保空间平衡并同步更新至“一张图”。

该通知是云南省统筹协调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保障的一项关键举措,其意义深远。该文通过在全国率先划定并启用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成果,为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空间矛盾提供了精细化管理的样本。首先,该通知构建的量化评价体系改变了以往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将海拔、坡度等自然地理指标和集中连片等利用条件科学赋权,让后备资源的保护价值变得可衡量、可比较,极大地提升了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同时也未将评价成本转嫁给用地企业,优化了营商环境。其次,差异化的管控原则树立了“应保尽保、占优避优”的明确导向,既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水利、线性工程等重大项目留出了刚性空间,又对一般性项目侵占优质后备资源形成了制度约束,有效避免了“占优补劣”的潜在风险,强化了对优质耕地潜力的源头保护。最后,该通知建立的动态平衡与“一张图”更新机制,确保了全省后备资源家底常清、空间格局持续优化,为地方在规划评估调整时有规可依提供了路径,对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长期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战略影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5度以下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耕保〔2025〕15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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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5度以下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耕保〔2025〕15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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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5度以下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管控要求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耕保〔2025〕15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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