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重大决策部署,加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乐清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管水平,制定《乐清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与规划设计实施细则》乐农〔2026〕148号。
本细则面向乐清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覆盖项目储备、联合踏勘、测绘勘察、初步设计、评审公示至立项前期档案管理全过程,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管储备库与评审,乡镇(街道)作为项目法人承担选址申报、设计委托与初审责任,村级组织配合踏勘与监督。项目须先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机制、先入库储备再择优立项。
储备库与准入条件
储备库以地块为基本单元、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储备规模不低于本年度立项规模的130%,乡镇每年5月底前报清单,市级6月底前建库或更新。入库地块须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范围内,集中连片、权属清晰,有效土层厚度达标,征得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受益群众同意,并经水利、自然资源、供电等基层站所联合踏勘评估水源、用地与电力条件。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还草区域、河湖水面及保护范围、25度以上坡地等不得入库。经批复立项的项目自然出库,符合条件暂未立项的原则上保留三年。
测绘勘察与设计约束
初步设计须以实地测绘和必要勘察成果为基础,测绘单位自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平原现状测绘不超过60元/亩、丘陵山区不超过80元/亩、竣工测绘不超过50元/亩,设计费不超过工程合同金额的2.5%。设计单位必须到场踏勘,采用当年度测绘勘察成果,留存踏勘记录与影像,严禁图上作业。设计坚持“一平、两通、三提升”,工程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不得设计宽马路、景观路、数字屏等形象工程。群众意见征求覆盖率与方案认可度均须达到80%以上,未达标不得提交评审。
评审立项与监管
乡镇完成初审后报送市级,设计方案先经水利、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预审,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可行的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家须逐一签字确认,未签字结论无效。设计文件须与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比对,确保落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并保证建设前后县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市级对储备库动态管理、测绘成果真实性、现场踏勘、意见征求、评审程序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评审阶段文件按档案管理规范归档。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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