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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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8.0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23〕7号.pdf
本通知旨在部署2023年全省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明确该项工作是每年开展的常规性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林长制督查考核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提供数据支撑。本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统一成果发布”的原则,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协同开展样地调查、图斑监测、质量管控及数据库建设等任务,并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的衔接。同时,本通知强调严把成果质量、强化安全生产与数据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监测,形成统一的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协同推进调查监测与国土变更衔接
本通知明确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最新林草湿图斑形成调查底图。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图斑监测及地类变化核实举证,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图斑纳入国土日常变更调查,确保两项工作协同一致。涉及油茶等木本油料林、干果经济林分类调整的地块须实地调查并单独制作矢量图斑。
建立分级负责的质量管控体系
本通知确立各级工作专班作为成果质量的责任主体,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成果须经本级专班审核后逐级上报。图斑检查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和国家级复查的四级检查机制,样地检查实行省级检查和国家质检组检查两级检查。建立半月报机制和例会制度,市级专班定期上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强化安全生产与多维度工作保障
本通知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作为工作底线,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外业人员人身安全。各地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工作经费,统筹林业专项资金使用。同时严格执行数据保密规定,严守廉政安全底线,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规范技术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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