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济南泉水生态保护底线、城市更新提质增效及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布局,聚焦规划统筹、分类管控、互联互通、用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确权等自然资源和规划全链条优化升级,健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政策机制,有效拓展城市发展立体空间,提升国土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安全韧性,起草《关于优化推进济南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本措施聚焦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从规划编制、土地供应、规划许可到不动产确权的全链条管理,以规划统筹、分类管控、互联互通、用地供应、三维确权为核心环节,同步配套梯度地价优惠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规则,推动地下空间由零散点状开发转向连片贯通、功能复合与长效运营。
适用范围与管控底线
本措施适用于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土地供应、不动产确权登记及规划和用地审批全链条管理。重点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TOD综合开发、城市更新片区、核心商圈、公共设施集中片区推进集约化复合化建设。鼓励浅层即0至-15米地下空间高效集约利用,严格控制-30米以下深层开发。泉水补给区地下开发强度、下挖深度、叠加密度须按名泉保护法律法规及行业部门管控要求执行。
规划统筹与互联互通
市级专项规划衔接地质安全风险评估与名泉保护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格局与生态保护刚性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重点功能区、轨道站点周边细化功能定位、开发强度、互联互通标准与配套设施布局。推行三维精细化规划管控,在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中同步界定竖向高程、开发深度及互联互通要求。轨道站点与周边地块遵循“先建预留、后建贯通”机制,连通点位与通道布局纳入规划条件与土地出让合同,轨道运营单位适当降低地铁连通接口成本。
用地供应与地价计收
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五类情形可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实行竖向分层、逐级递减的梯度地价:商业服务业负一层按地表基准地价50%、负二层按10%核定;住宅半地下负一层按40%;停车或其他用途负一层按20%、负二层按10%。划拨供应并自主开发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地下空间新增非营利性公共停车设施,经认定可免收土地价款,对应车位仅限公共便民公益使用,严禁分割销售或以租代售。
三维确权与遗留问题处置
全面推行地下空间全生命周期三维地籍管理,将三维调查、空间管控、权属登记贯穿规划、供地、建设、登记全过程。单建式项目独立办理地下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结建式与地表作为一个不动产单元统筹规划、整体供应;地下宗代码以地表投影范围核定。对建设手续不完善但现状安全合规、具备使用价值且权属边界清晰的存量项目,允许现状合规保留使用,完善用地审批与规划核验手续后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