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额济纳旗农牧和科技局发布《额济纳旗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针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机电井、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输配电等设施的管护资金,规范其筹措、拨付、使用、监管与绩效管理,覆盖各苏木镇、嘎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多元筹措、专款专用、绩效导向为原则,重点应对风沙损毁、管道冻损、设施老化等本地突出问题。
资金筹措与使用边界
管护资金实行财政投入、集体补充、主体自筹、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归集,参照《额济纳旗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细则(试行)》执行。严禁以管护名义向农牧民摊派集资,严禁违规计提涉农资金。资金仅限用于灌溉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生态、配套电力设施、管护劳务及服务、物资工具及保险、应急抢修七类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设备、新建改建工程、大额整体翻新、与管护无关的补贴奖励等均不得列支,大中型重建须另行申报新建项目。
审批拨付与台账管理
实行嘎查申报、苏木镇审核、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复核审批、财政局拨付的分级机制,采取专账管理、据实报账、先干后补或按进度拨付。管护分嘎查自主管护和第三方专业管护两种模式,小型零星维修由嘎查组织,规模化高效节水区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按合同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资金使用须与上图入库图斑一一对应,建立“一田一档、一修一档”台账,留存位置照片、前后对比影像、验收记录和资金凭证。
资金核算与监督绩效
管护资金独立核算,实行滚动管理,年度结余自动结转下年,支出时优先动用结余年限最久的资金,当年缺口可转入下年化解。所有项目、资金明细、补助对象、实施结果须在嘎查村务公开栏和苏木镇政务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按职责开展常态化监督,苏木镇履行属地监管,嘎查监督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并动态更新设施完好与维修记录。
绩效与责任
每年制定绩效目标,核心指标为设施完好率、灌溉保障率、道路通行合格率、灾损修复及时率、群众满意度,年末开展自评与专项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依据,不合格者缩减或取消管护补助。对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台账缺失、履职不到位等行为,追回资金并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旗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解释,与上级新规不一致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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