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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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4.2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pdf
本通知围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面下放作出部署,按“应放尽放、放无可放”原则,同步推进“市县同权”、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负面清单制”放权和各类开发区精准赋权三条路径。各部门须梳理权责清单、提出放权方式与承接部门,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公布实施。
市县同权:三类方式分类下放
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区分情形采取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三种方式调整由县级实施。与行政许可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一并下放,确保同一层级“一链办理”。市有关部门依据权责清单梳理事项、征求区县意见后填报梳理表,无放权事项实行零报告,经汇总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公布实施。
自贸片区:负面清单之外均可放权
市有关部门对照权责清单,梳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不能委托行使的事项,编制“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原则上均可下放或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机构实施。片区管委会同步按“一次赋权、分批承接”梳理首批承接事项,于清单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承接。
开发区:国家级放足、省级清单赋权
对国家级开发区,根据用权需求将市级各项经济管理权限放足放到位,实现“区内事区内办”;对省级开发区,制定赋权清单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各开发区结合承接能力梳理需求事项,经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分别审核汇总并征求意见后,提交研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
时限与组织保障
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须组建工作专班,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按各环节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梳理、汇总、征求意见和报送,保障下放工作衔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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