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人防)审查实施意见》济建设字〔2019〕30号。
本市施工图审查由财政出资购买服务,建设单位不再承担审查费用,消防与人防技术审查并入同一流程。市、县(区)住建与人防部门分别作为购买主体,以公开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确定审查机构,并建立名录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与施工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挂钩,未经审查合格不予发证。
审查内容与时限
审查机构须核查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性、人防防护安全性、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勘察设计企业与注册执业人员签章,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原则上大型项目5至12个工作日出审查意见、复审3个工作日;中小型项目3至7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工业仓储类项目2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上述时限不含设计修改时间。审查合格出具合格书并加盖资质章与电子签章,不合格回退并出具告知书,同时上报违法违规问题。
政府购买与资金结算
审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住建、人防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购买主体按年度建设规模与工程类别编制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与审查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审查内容、时限、质量、价格与结算方式。每月末或季末依据合同、审查确认书和合格书进行资金申请与结算,年度末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年度结算挂钩。轨道交通等大型复杂工程可按程序单次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绩效考核实行动态计分,以年度为周期,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总分划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一般等级限期整改并二次评价,仍为一般及以下不再纳入名录;较差等级今后不再纳入名录。监督检查覆盖机构条件、审查范围、人员资格、利害关系、审查内容与时限、上报义务、签字盖章、档案制度及继续教育等事项,结果向社会公布。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分别纳入信用档案、通报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本意见发布前已有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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