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济南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方案》济工改字〔2021〕1号。
本方案把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全部纳入流程,围绕精简事项、拓展链条、重点突破、在线审批、降低成本、提升服务与质量、强化监管七条主线推进改革,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与完成时限,目标是对标国内先进,持续优化“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
事项合并与手续精简
将市政设施类审批、施工许可关联手续、用地规划核实类事项、竣工验收备案分别合并办理,招投标备案不再作为审批事项,办理施工许可证无需提供招投标材料,招投标信息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至行业主管部门。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可不办施工许可证。
重点领域突破与成本控制
推行“标准地”制度,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此供地;区域评估事项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洪影响、文物影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5项调整为按影响范围实施;“用地清单制”在出让时将总清单交付受让单位,后续不得增加清单外要求。减免岩土勘察费用,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全流程测绘、勘察、监理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在线审批与极简模式
“一张图”统筹项目策划生成,区域评估成果嵌入系统,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全部线上办理并全程留痕,推行“电子辅助审批”与BIM数字化监管。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将开工前事项合并为“开工许可”、竣工后事项合并为“竣工验收”,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发证”,报装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
质量监管与执行要求
推行投标、履约、农民工保证金保险替代保证金,探索建筑师负责制,新开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审查、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实行“亮灯”管理,简易低风险项目仅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各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任务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并销号管理,推进不力者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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