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联办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80号。
本通知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金融畅通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通过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总对总”对接,建立“N+1+1+N”网上协同联办机制,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抵押贷款业务“一点登记、一网协同、一次办好”。本通知明确了业务联办的目标、机制和保障措施,并对试点推广、部门协作作出分阶段安排,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少录入、少跑腿、一次办”为原则,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深度融合。
建立业务协同联办机制
本通知要求省级制定统一接口标准,各相关平台和系统完成改造后,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申请接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与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线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和信息安全责任。业务办理中,抵押人须授权查询不动产信息,银行在授权范围内查询并承担越权责任;双方通过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推送数据,登记机构登簿后发放电子证明,同时建立共性材料集中查验制度,避免银行反复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联办产生的纸质档案由银行按规定留存,电子档案由登记机构保管并提供查询服务。
强化信息安全与风险防控
本通知强调各参与方须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严格用户权限管理,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业务培训,落实“谁承办、谁提起、谁负责”的责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须严格规范使用查询获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严禁泄露或将信息用于授权范围之外的用途,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分步实施与深化应用
本通知将推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5至6月试点阶段,完成两大平台“总对总”对接并选择条件成熟的银行试运行;7至10月全省推广阶段,完成各地登记机构业务协同调试,逐步扩大银行应用范围;此后进入长期深化应用阶段,持续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全覆盖,并适时向具备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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