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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4.2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6号.pdf

2021年4月29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6号。

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群众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自愿勾选水电气热过户,由登记结果与申请信息替代纸质合同,实现“一网受理、一次办好”。本通知明确表单材料合一、两类协同路径、分批开通时限及各级职责分工。

业务模式与协同路径

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平台增设水电气热过户选项,协办信息取代纸质合同作为办理依据。用电过户以“总对总”方式对接省电力营销业务系统;水气热过户分两种路径:一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置账号”,水气热机构登录查询板块浏览下载协办信息;二是已对接属地系统的县(市、区),由省平台向属地系统推送,经当地联办机制办理。

分步实施安排

准备阶段摸底全省水气热机构信息,5月21日前由各市汇总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月底前完成接口标准制定与系统开发对接。实施阶段5月底前完成用电过户测试联调;7月1日至9月30日分批完成水气热“配置账号”联办,10月1日起协办信息全面推送应用;已对接系统同步完成与省平台衔接。水气热机构须每日登录账号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

责任分工与督办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分别负责协办信息采集推送与水电气热协同调度督导,对严重超期办理的适时公示。各市加强统筹调度,各县(市、区)组织政务服务、自然资源、住建、大数据及水气热机构建立工作制度与长效机制,落实具体任务、时限和责任。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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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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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1〕6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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