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政务办事指南(2026年版)(县级)》。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6.06.04-湖南省自然资源政务办事指南(2026年版)(县级).pdf
本指南覆盖县级自然资源领域31个依申请事项,逐项明确事项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办理渠道、流程、材料、时限、查询与评价方式。事项以行政许可为主,含土地复垦验收确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验收两项其他权力事项,以及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一项公共服务。
用地与规划许可的办理、变更、延期、注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需满足出让价款缴清、已办不动产权证、无限制转让情形、开发投资不低于总投资25%等十一项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含村民住宅)均按“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四步办理,变更、延期、注销为配套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二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延期须在届满三十日前申请且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集体建设用地与临时用地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均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经乡镇审核。临时用地审批以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前提,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可至四年。
验收确认与测绘成果
临时用地复垦须在完成复垦后申请验收,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公示不少于30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验收未经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与渠道
各项事项法定办理时限大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承诺时限压缩至16个工作日。办理渠道含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以及湖南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等线上渠道,并接受现场、线上及第三方评价。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