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5.09.26-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田水利田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5〕6号.pdf

2025年9月26日,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田水利田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府办规〔2025〕6号。

本办法针对2011年以来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2019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及纳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的田间工程设施,确立“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逐级压实市、镇、村三级责任。管护涵盖田块整治、灌排、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输配电等工程,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修、资产移交与台账管理维持设施在设计年限内正常运行。

三级责任与管护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为行业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为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受益村(居)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管护可自行承担、委托承担、购买服务或投工筹资,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已规模流转农田的经营主体须签订管护协议,承担检查、维修和养护义务。

管护标准与处置流程

田块平整度、灌排沟渠管道畅通、田间道路通行安全、防护林存活率、输配电设施完好等均有明确要求。平时每月巡查不少于两次,农忙与汛期每周不少于两次,发现废弃物、“非农化”“非粮化”及设施损毁应及时报告处置。质保期内质量缺陷责成施工单位限期修复或扣质保金委托修复,质保期外视管护资金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与监督考核

管护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市级财政、农业水费收入、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土地流转收益等,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用于购置车辆、发放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管护主体、内容、标准、期限须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管护成效纳入镇(区)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护资金分配依据。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田水利田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5〕6号第1页
第 1 页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田水利田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5〕6号第2页
第 2 页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田水利田间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5〕6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