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浙江省自然保护联合会发布团体标准《海洋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公园规划的一般规定、现状调查与分析、管控分区、保护体系规划、服务体系规划、社区协调发展规划、管理体系规划以及规划成果。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和省级海洋公园规划编制。
本标准面向国家级、省级海洋公园规划编制,明确从现状调查、管控分区到保护、服务、社区、管理各专项规划及成果交付的技术要求,以生态保育区与合理利用区两区管控为核心,配套访客容量测算、智慧管理平台和数字化成果规范。
海洋公园统一划为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珍稀濒危生物栖息地、典型自然生态系统、领海基点及军事用途等区域划入生态保育区,以保护修复为主,可划定不对公众开放或季节性开放区域;其余为合理利用区,可开展生态养殖、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憩等,禁止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开发区等项目,索道、游乐场、人造景观等须附专题论证报告。
保护体系涵盖重要生态系统和保護对象的系统保护、巡护警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及受损栖息地修复、增殖放流和海岸线、沙滩、滨海湿地、海湾修复。服务体系规定自然教育设施与产品、游憩线路、解说系统和应急救助布局,并给出海岛、海域、低空三类访客容量及海洋公园瞬时、日、年容量的计算公式。
社区规划聚焦传统渔村保护与风貌控制、养殖用海与海钓产业绿色转型、特色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共建共享共管机制。管理体系包括机构职责、管理制度、边界立标、科研监测、智慧管理平台和管理能力培训,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组成,须数字化并采用CGCS2000坐标。
规划文本、图件、表格、矢量数据按专项规划代码统一命名,图件300dpi以上并附CGCS2000矢量成果,矢量数据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含规划范围、建设项目、分区、用地用海等图层,属性结构按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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