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取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04/T096-2023,自2023年07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取水户取水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非农取水户取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其他类型取水户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嘉兴市非农取水户取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监督评价要求,涵盖取水口、管道、泵房、计量设施、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等关键环节。文件从取水口的拦污与标识设置,到管道的铺设与标识喷涂,再到泵房的建设标准与内部管理,均提出了具体技术规范。同时,文件明确了计量设施的选型、安装与防护要求,以及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传输标准与设备安装细则,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实现取水设施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控,保障取水计量准确、运行安全可靠。
取水口应设置拦污设施与标识牌,进水前池须加装围栏及警示牌。取水管道裸露部分宜喷涂蓝色并标识水流方向。年取水许可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户宜建取水泵房,且计量设施应安装在水泵后端总管上,并确保其安装位置便于维护。
取水设施须落实专人定期巡查,重点监控取水户应每月巡检。计量设施损坏须一周内修复,离线检定时需安装备用设备。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应在2日内现场复核、3日内处置,确保数据上报率不低于95%、完整率不低于90%。
文件要求对取水设施的建设、验收及巡查过程进行全流程记录存档,详细记录材料规格、设备参数及巡查情况。同时,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建议每3至5年对取水设施管理效能开展一次系统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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