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为加强青浦区帐篷露营地规范管理,促进帐篷露营健康有序发展,,印发《关于推动青浦区帐篷露营地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青文旅规〔2026〕1号。
本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30日,旨在规范青浦区帐篷露营地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文件依据市级露营管理与公园绿地开放相关规定制定,围绕发展措施与监督管理两条主线,明确选址、经营、安全、生态、应急等各环节要求,并逐一厘清文旅、商务、公安、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应急、市场监管、绿化市容、消防救援等部门及街镇的职责边界。
发展措施:从选址到产业培育的全链条引导
帐篷露营地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湿地,不得改变林地基本属性,并避让森林防火区、防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涉及基建审批的应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振兴示范村、郊野公园、环城水系公园、开放休闲林地等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推动露营与文博、演艺、体育赛事、自然教育、休闲康养结合,配套餐饮、停车、淋浴、自动售卖等便民服务,并引导营地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孵化优质品牌。
经营与生态:明确主体义务与环保底线
经营主体应规范登记注册、明码标价、发布游客须知,涉及食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高危体育项目等须取得许可;应根据空间与环境容量核定最大承载量,配备安保保洁人员并设置标识。生活污水有纳管条件的达标纳管,无条件的抽运处理,禁止直排;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经营性露营项目和餐饮娱乐项目,禁止烧烤、清洗车辆等行为。场地提供方应依据植物生长周期实行场地轮换,并与经营主体共同制定噪声控制规约。
安全与应急:主体责任与响应机制并重
经营主体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须制定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消防、食品、卫生、防灾、燃气、用电等要求,加强明火管理并配备灭火器,严格天幕、帐篷风绳地钉管理,有条件的实行天幕分区管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须申请安全许可。经营主体应建立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与隐患排查,配备紧急救援场所和器材并明确定点联系医院。一旦所在区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及以上响应或发布大风、暴雪等黄色及以上预警,应立即关闭营地并将游客转移至安全避险场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帐篷露营场地责任、设施财产、人身意外等保险产品。
监管分工:属地日常巡查与部门各司其职
经营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场地提供方承担场地使用监管责任,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场地主管责任。各街镇负责日常巡查与情况上报,包括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环境保护、治安消防检查及产业布局、数据统计、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政策制定和宣传引导,商务、公安、规划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城管执法、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体育、绿化市容、消防救援、精神文明办等部门按各自领域履行审批、监管、执法与宣传教育职责。对公共区域非经营性帐篷露营地,按部门指导、属地监管原则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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