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电站站用电设计规范》DL/T5913-2026,自2026年12月26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500kW及以上、额定能量500kWh及以上,以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及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载体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覆盖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站用电设计。核心是把站用电负荷分级、电源引接、供电接线、负荷计算、电器导体选择、设备布置与二次系统串成一套可执行的设计口径,并按集中供电与自供电两类方式分别给出引接规则。
负荷分级与供电可靠性
站用电负荷按重要程度分为I、II、III类,I类负荷须双电源供电,II类宜双回路,III类可单回路。集中供电方式下,配电装置区设两段及以上高压母线时,宜从不同母线引接两回同容量互为备用的工作电源;仅一段母线或未设母线时,备用电源宜从站外引接,若备用电源仍引自站内高压母线或采用单回路供电,全站I类负荷应设应急电源。自供电方式的工作电源由储能单元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引接,辅助变压器宜按储能单元设置。备用电源容量宜满足全站计算负荷,不具备时至少覆盖I、II类负荷。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及整流电源控制保护系统采用不间断电源或直流侧自取电时,供电时间不宜少于2h。
负荷计算与站用电率
计算变压器容量时,经常连续及经常短时负荷计入,经常断续、不经常短时及不经常断续负荷不计;互为备用且同电源供电的设备只计运行部分,不同电源供电的分别计入。设计站用电率按全年时间加权平均负荷与电站额定功率之比计算,功率因数取0.95,仅计经常连续负荷,照明乘0.5系数;锂离子、钠离子、铅酸/铅炭电池的空调与液冷机,液流电池电解液循环系统制冷机与循环泵,以及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的动力负荷,均按运行环境温度与工况分别取换算系数。
设备选择与二次系统
站用变压器宜选干式、无励磁调压,高压母线电压偏差超±5%时采用有载调压,能效须满足GB 20052。容量小于400kVA时高压侧可用熔断器保护,否则宜用断路器。自备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按电池类型区分:锂离子与钠离子电池不小于3h,其余不小于2h;柴油发电机组首次自启动恢复供电取15~20s,最多连续自启动三次。继电保护方面,2000kVA及以上站用变压器电流速断灵敏性不足时设纵联差动,800kVA及以上油浸式变压器设瓦斯保护,400kVA及以上干式变压器设温度保护。电能量计量表须具备双向有功与四象限无功功能,站用变压器不低于有功C级,辅助变压器与380V站外电源不低于有功B级。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在工作电源进线断开、工作段母线无压且备用电源正常时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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