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幅度降低居住建筑的供暖、制冷能耗及建筑物总能耗,显著改善居住建筑的室内环境,制定辽宁省沈阳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DB2101/T 0048-2022,自2022年5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辽宁省沈阳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01/T 0048-2022》是为推进沈阳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发展,规范和指导超低能耗建筑的设计与评价而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由沈阳市绿色建筑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及技术指标、建筑设计、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能效指标计算等章节,涵盖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旨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能耗,改善室内环境质量。
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限度降低供暖、空调、照明需求,同时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的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建筑能耗的显著降低。
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能源设备指标、通风系统设计、电气系统设计等关键技术和参数,确保建筑在满足舒适性的同时达到节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涵盖住宅、集体宿舍、住宅式公寓、商住楼的居住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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