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联合审查管理办法》东住建规〔202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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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1.14-东莞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联合审查管理办法.pdf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涉及规划确认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适用本办法。核心是以正、负面清单界定边界:清单内的业态调整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住建部门按程序办理消防审验或备案;清单外擅自变更用途的,不予受理。办法自2025年12月15日施行,有效期三年,原操作指引同时废止。
正面清单管什么
符合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或已取得合格消防手续的合法建筑,在不变更证载用途、不增加面积层数高度、不修改外立面、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商业与办公建筑之间的业态互换、商业内部业态调整、工业厂房与仓库在不提高火灾危险性等级下的功能调整、既有建筑增设室外疏散钢梯和成品水箱等,均免办规划许可。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项目同样列入。
负面清单卡什么
擅自将非住宅改为公寓或住宅、利用住宅从事餐饮和娱乐等有污染扰民问题的经营、转为易燃易爆及危废存储功能、公共配套设施改作他用、地下车库与人防工程改作他用、封闭架空层或增加隔层等,住建部门不予受理消防审验或备案。
过渡期与配套要求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在不动产权属合法、原合同未限制改变用途、改造用途符合详细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同意、权利人承诺五年期满恢复原状、属地签订监管协议等条件下,可享五年内不变更土地用途,按原规划许可文件办理消防手续。改造须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鼓励委托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与结构安全评估;建设单位应自行处理相邻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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