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深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更安全的环境条件,印发《广东省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第二批: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粤建城〔2024〕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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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围绕广东省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系统梳理并推广第二批典型案例,涵盖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七个城市共十个优秀实践。通知旨在通过提炼各地在政策引导、空间改造、服务供给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全省城市建设领域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参考范式,推动“一米高度”儿童友好理念深度融入城市更新与公共服务体系。案例生动展示了从宏观的公园体系建设到微观的社区角落活化,从室内的公共服务综合体到户外的自然探索乐园,全方位构建安全、有趣、富有教育意义的儿童成长环境。
多层次空间营建满足全龄儿童需求
各案例因地制宜拓展儿童活动空间,既有广州市“1+12”儿童公园体系这样的大手笔宏观布局,也包含珠海市利用山脚坡地、汕头市盘活闲置公建和边角地等“微改造”实践。新建或改造的场所涵盖综合公园、社区“微空间”、主题图书馆及环保体验基地等,在设计中普遍采用适儿化标准,如缩短服务半径、配置第三卫生间等,力求为不同年龄段儿童提供充足且便捷共享的活动场所。
多元功能融合提升空间服务内涵
推广案例普遍采用“公园+”或“场馆+”的复合运营模式,将生态、科普、文化传承等功能有机融入儿童空间。例如深圳龙岗儿童公园以非遗“舞麒麟”为IP,打造沉浸式科教娱乐体验;东莞中子乐园将前沿科学原理转化为无动力游乐设施;佛山新城整合沿江“一带九馆两小园”,让儿童在湿地探索、模拟交通和艺术鉴赏中实现寓教于乐的全面发展。
多方共建机制保障友好空间可持续发展
各地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儿童与家庭共建共治的长效机制。通过引入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组建儿童友好科创联盟,以及依托社区家委会和儿童议事会引导居民全过程参与规划与建设,有效破解了资金不足与空间匮乏的难题。这种模式既增强了项目的“造血”功能和社区归属感,也确保了儿童友好空间能持续焕发活力。
该文所推广的十个典型案例,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实践标杆。这批案例不仅展示了从“1+12”体系等大尺度规划到社区零星空间活化等小尺度更新的丰富路径,更关键的是提炼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方法。通过“公益+商业”平衡、“公园+科普”融合等模式创新,有效破解了公共服务设施单纯依赖财政投入、儿童空间“有建设无运营”的普遍困局,为各地利用存量资产、引入社会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案例中广泛实践的“儿童议事会”“社区家委会”等深度参与机制,从根本上转变了城市建设中以成人为主的传统视角,真正将“一米高度”理念落到了实处,这对于培育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深远意义。整体而言,该系列案例的推广将有力推动儿童友好理念纳入城市更新的常态化工作,促进跨部门协作与资源整合,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精细化水平和人文关怀温度,为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涵养城市未来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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