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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2.0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9号.doc

2025年12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9号。

本意见围绕城市更新行动提出系统安排,明确2026年起启动重点片区改造,到2030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重点从城市韧性、居住品质、公共空间、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五个方向部署任务,并以体检先行、规划引领、片区统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多元参与为实施路径。

重点任务聚焦五大方向

城市韧性提升涵盖既有建筑改造、危险住房拆除改造、抗震加固、预制板房治理、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居住品质改善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城中村更新改造和完整社区创建,到2030年打造50个以上品质型便民生活圈社区。公共空间增效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及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与绿地布局优化。历史文化赓续落实“老城不能再拆”要求,建立“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保护前置机制,加强城市上空际线管控。

实施路径强调体检先行与片区统筹

坚持无体检不更新,根据体检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各市州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将空间管控要求纳入详细规划并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更新片区为基本单元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储备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并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推动多元参与,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运行新模式,建立省城市更新智库。

支持措施覆盖规划、用地、产权、资金与审批

对无法达到现行标准的建筑间距、日照标准等,可按不低于现状条件更新。既有建筑用于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城市更新形成的不动产可分层办理权属登记。资金方面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推动发行REITs等产品。各市州可制定土地、规划审批豁免清单。研究推动出台湖南省城市更新条例。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9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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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9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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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49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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