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9.0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湘建保〔2026〕97号.docx

2026年9月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湘建保〔2026〕97号。

本通知针对城市建成区国有土地上产权清晰、经鉴定为C级/D级危房、非成套住宅或年久失修功能不全的老旧住房,建立以产权人自主申请为核心、政府政策支持为保障的更新机制。文件划定了原拆原建、改扩翻、整治提升三种更新模式,并在用地、规划、技术标准、产权登记、资金与建造方式等环节给予系统性政策松绑与激励,同时配套发布全流程工作指引,明确市县两级实施责任。

更新范围与负面清单

适用对象由各市州对照三条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文件同步设置刚性禁区:严禁借更新名义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和历史建筑,禁止拆真建假,不得变相建设别墅和豪华庄园,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用地、规划与技术标准适配

整治提升项目免办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原拆原建、改扩翻项目在用地性质、范围、权属不变前提下,可用已有用地手续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涉及规划条件变更的通过详细规划动态维护重新核发许可,建筑指标可跨宗地统筹。规划管控方面允许为完善使用功能适度增加建筑面积,新增规模安置原住户后仍有富余的,经全体产权人同意可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或出售(租)以实现资金平衡;可开发地下空间作停车、人防等配套。因历史条件限制无法达到现行标准的,经专家专项论证可按不低于现状原则更新;消防确难达标的,由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采取加强性措施。

产权保障与资金支持

更新形成的不动产可按宗地、建筑区域或空间分层办理分割审批与权属登记,支持预告登记与竣工后直接办理正式登记,同步可办理土地年限续期。资金坚持“产权人出资为主、财政奖补为辅、社会资本补充”,引导政策性资金、金融机构中长期低息贷款和社会资本参与,并落实税费减免。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外墙面积不计容,不计容面积最高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组织实施与工作流程

建立“市级统筹、区县落实、部门指导、产权人自主”体系,市州制定实施细则、县(市、区)制定年度计划。随文附件明确十步流程:全面体检、宣传发动、成立实施主体(产权人可授权业委会成立合作社或委托企业)、编制方案并依《民法典》表决签署协议、项目申报联合审查、纳入年度计划、开设资金共管账户、报建审批、施工监管与危旧房销号、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年开工。本通知有效期5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湘建保〔2026〕97号第1页
第 1 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湘建保〔2026〕97号第2页
第 2 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湘建保〔2026〕97号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1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