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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9.07-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pdf

2026年9月7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加快推动本市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探索超大城市零碳园区建设路径,制定了《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沪发改环资〔2026〕130号。

面向203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市级零碳园区的目标,本方案界定适用园区类型与准入门槛,围绕用能转型、节能降碳、循环利用、基础设施、技术应用与能碳管理六条路径部署建设任务,并明确组织分工、工作流程及配套指标体系。

适用类型与规模门槛

建设主体覆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市特色产业园区,以及经市、区政府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工业园区、研发商办园区与物流园区,可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规模门槛按类型区分:零碳工业园区建成期年综合能耗原则上不低于5万吨标准煤,研发商办园区不低于3万吨标准煤,物流园区库容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同一主体整体申报多个物流园区时库容总量不低于5万平方米。申报园区须在能耗与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方面具备基础,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六条实施路径

用能结构上推动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探索分散式风电、微电网与氢电耦合,开展分布式光伏就近交易、绿电直供与集中采购。节能降碳方面推进能效碳效诊断和用能设备更新,梯次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新建建筑执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标准。资源利用强调能量梯级利用与余热共享,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基础设施聚焦绿色建材、超充站与光储充换电站布局。绿色技术按园区类型差异化攻关,并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探索依据分时分区碳排放因子优化生产时序。

组织分工与工作流程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统筹推进,前者负责申报评审验收,后者主抓绿色低碳产业培育与"无废园区"建设;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科委、金融办等部门分别承担建筑降碳、充换电与岸电布局、绿电溯源与碳足迹标准、关键技术研发、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职责。工作流程为组织申报与评估遴选、建设实施与过程跟踪、评价验收三个阶段,市级零碳园区建设周期一般为3至5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

指标体系

指标分核心、引导、特色三类:核心指标为验收首要条件,未达标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引导指标作为路径参考,客观受限时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后不纳入验收;特色指标须不少于4个,可自提或从指标库选取。指标涵盖单位能耗碳排放、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绿电直供比例、储能容量占日均用电量比例、终端电气化率、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占比等,并对各指标给出计算公式与口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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