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5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水利厅等5部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效破解项目规划储备、工程质量管控、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源头治理、全程管控,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建一亩、成一亩、用一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陕农发〔202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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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5.15-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陕农发〔2026〕19号.pdf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聚焦项目规划储备、工程质量管控、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突出问题,以全流程闭环监管为主线,通过入库前置管理、多部门联审、信用约束、常态化抽测等手段,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亩、成一亩、用一亩”。文件面向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明确分级责任与协同机制。
源头管控与项目储备
新建项目须先纳入省级统筹划定的后备区,再进入项目储备库,未入库不得申报年度计划。省级制定“一县三图三表”,县级建立储备库并实行应储尽储、动态管理,鼓励整区域连片推进、一次设计分年度实施,从源头防止违规选址与重复建设。
联合评审与立项把关
项目申报实行县级多部门联编联审,发改、自然资源、水利、财政分别审核政策合规性、地类规划衔接、水资源保障与资金合规性;市级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联合评审,省级联评复核后下达建设任务,严把立项入口。
信用管理、质量抽测与验收
对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行“一合同一评价”信用管理,严重失信单位纳入省级“黑名单”并限制参与全省项目;省市县分级开展常态化质量抽测,关键材料、隐蔽工程等核心环节必检;市级验收采取县际交叉方式,省级抽验采取市际交叉方式,不合格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资金监管与群众监督
县级财政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专账核算、专款调拨,省市级动态监测资金分配、拨付与使用,严控以拨代支、截留套取等违规行为。项目区成立群众监督小组,选聘农民监督员参与材料进场、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签字确认,建成后公开建设内容、资金与验收信息,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对严重问题或重大负面舆情启动约谈与追责问责,结果与后续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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