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 682-2011,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总则、工程类型区和工程模式、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其他工程和项目区外相关工程。本标准所指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
DB42/T 682-2011《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是湖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土地整治工程的建设流程与技术要求。该标准涵盖土地整治项目的总则、工程类型区和工程模式、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村庄整治及其他相关工程内容,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标准明确提出了土地整治的定义,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并规定了各类工程的具体技术参数和施工要求。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区域,如鄂东低山丘陵、鄂中平原及鄂西高原山地等,提出相应的工程模式和技术措施,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鄂东低山丘陵类型区:包括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等地。
鄂中平原类型区:包括荆州市、武汉市、襄阳市等地。
鄂西高原山地类型区:包括十堰市、宜昌市及恩施州等地。
低山工程模式:注重抗旱防洪能力,推广“坡改梯”等措施。
丘陵工程模式:强化排灌设施与林网建设,增强农田抗灾能力。
平岗工程模式:改善土壤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与灌溉保证率。
水网圩田平原工程模式:提升农田建设标准,解决渍涝问题。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