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浙江省林业局为提高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水平,适应新政策、新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规范》浙林资〔2026〕30号。
本规范为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提供统一技术标准,覆盖调查范围确认、现地调查、专项调查、成果编制全流程,核心抓手是统一数据底板、统一坐标系统和统一成果格式,旨在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使用林地提供依据。规范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4年9月19日。
调查技术框架
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监测调查成果为参考底板,叠加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管理范围,通过地类、植被覆盖、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事权等级等因子校验确定林地报批范围。统一采用CGCS200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积保留4位小数(公顷)、蓄积保留1位小数(立方米)。
使用林地分类与现地调查
按用途和期限分长期使用、临时使用和林业直服设施三类,各类下细分项目类型。现地调查要求充分应用无人机等低空感知设备,开展正射影像采集(航向重叠率不低于70%、旁向不低于60%),并逐图斑记载林地地类、权属、林分因子、管理属性等要素。管理属性因子原则上依据林草湿监测调查成果确定,不一致时应作比较分析并按变更程序处理。
专项调查与费用测算
专项调查覆盖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松材线虫病疫木,涉及保护对象的需提出保护措施或处置方案。森林植被恢复费按地类分档计征:郁闭度0.2以上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5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10元,其他林地5元;公益林林地、城市规划区内林地、经营性项目占用征收分别按2倍征收。
成果编制要求
报告成果包括正文、附表、附图和照片。正文须涵盖项目概况、使用林地现状、与林草湿监测调查成果不一致说明、重点生态区域环境影响分析及保障措施等。图件按项目类型和面积确定比例尺(0.1公顷以下不低于1:500,20公顷以上不低于1:10000),长期、临时、直服设施用地分别以红、蓝、黄色实线标注范围,并统一图廓整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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