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浙江省林业局为提高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水平,适应新政策、新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
本规范旨在统一和提升浙江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水平,以适应林地管理的新政策与新要求。本规范依据国家及本省颁布的森林法、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本规范的核心任务是明确调查技术要求,规范从数据底板、范围确认、现地调查到成果编制的全流程,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提供统一、科学、可靠的依据,从而确保使用林地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本规范规定了调查工作的统一数据底板,即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为基础,结合相关空间规划、公益林区划等资料进行综合校验。调查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使用林地范围的确认,需依据项目用地红线图、勘测定界图等,并与规划及调查数据叠加分析,同时必须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进行空间准入论证。对于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情况,须先予查处,并可将地方政府处置承诺作为报批依据。
本规范要求通过空间数据分析与现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查清拟使用林地的各项属性。现地调查鼓励采用无人机等低空感知设备辅助开展,并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查验。调查内容涵盖林地地类、面积、蓄积、林分因子等自然属性,以及林地权属、保护等级、森林类别、使用林地性质等管理属性。调查结果若与林草湿监测调查成果不一致,须作详细对比分析并单独说明,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处理。此外,还必须开展古树名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松材线虫病疫木等专项调查。
最终成果包括空间信息数据和现状调查报告正文。正文需系统阐述项目概况、使用林地现状、重点生态区域影响分析及保障措施等,并对森林植被恢复费进行测算说明。报告须附有按地类、权属、森林类别等分类的详细面积蓄积统计表和以小班为单位的因子调查一览表。图件部分则包括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地理位置示意图及正射影像现状图等,并对各类图件的要素标注、颜色填充、比例尺等制定了统一制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