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即办证”的意见》济自然规划发〔202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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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5.28-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即办证”的意见》济自然规划发〔2021〕76号.pdf
本意见旨在将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嵌入竣工验收流程,通过并联审批与数据共享,实现“验收即办证”。文件明确了规划核实、测绘成果入库、竣工验收备案与不动产登记各环节的衔接方式,并对多测合一、信息共享、时限压缩提出具体要求,适用于济南市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并联办理机制
按照“一件事”思路,行政审批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联动,综合运用前置审核、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等措施。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核实的同时启动房产测绘成果入库,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时同步启动不动产登记申请,待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即可完成登记并领取电子或纸质证照。
流程节点与职责分工
规划核实与测绘成果入库并联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多测合一”平台获取测绘成果并完成入库预审。规划核实完成后,登记机构经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调取土地、规划、竣工、测绘等信息形成电子审核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窗口向自然资源部门推送信息,建设单位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泉城办APP或受理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后,系统推送信息并启动“交房即办证”流程。
实施要求
建设单位须委托“多测合一”名录库机构开展联合测绘,按时限提交成果数据。各部门将土地登记、规划许可及核实、竣工备案、企业登记等信息共享至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实现“零资料(实物)”申请,登记机构指定专人提供帮办代办。优化合同网签及登记流程,推广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应用,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压缩至45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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