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威海市文登西洋参保护和发展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登西洋参的保护、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文登西洋参,是指在国家认定的文登西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种植的五加科人参属西洋参。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认定的文登西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外的西洋参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本条例旨在加强文登西洋参的保护与发展,保障质量安全,传承特色文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法规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文登西洋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中的种植、产业发展及服务保障等活动,保护范围以外的西洋参产业发展也参照执行。本法规确立了生态优先、质量为本、品牌引领、产业融合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从产地环境保护、种质资源管理、标准化种植加工、全过程质量追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督等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保护体系,同时围绕产业规划、财政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药食同源产品研发、文旅融合、品牌培育及人才建设等维度,系统规定了推动产业升级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本条例从源头入手,要求编制产地保护规划并依法监测土壤、水源和大气环境,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良种质量保证制度。在种植环节,本法规明确禁止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在重金属或农残超标土壤上种植。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建立并保存种植档案不少于二年,严禁虚假或伪造记录。加工过程中,本法规对水源标准、添加剂使用、加工工艺防流失及场所卫生条件均作出规范,并推动建立覆盖种植、采收、加工、仓储、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体系。
本法规要求编制文登西洋参产业发展规划,健全财政、金融多方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信贷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自然灾害保险等风险保障产品。在科技支撑方面,本法规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攻关,推动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及对根、茎、叶、花、果实等部位的综合利用;支持产业与食品餐饮、医疗保健、美容养生、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并通过地理标志产品集中宣传、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等方式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