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品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目的地建设指南》DB21/T4477-2026,自2026年09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高品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目的地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基本条件、融合类型、实现路径、实施步骤、评价与持续改进的指导建议。本文件适用于以文化、旅游、体育、商业高质量融合为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地发展建设与运营管理。
本标准为以文化、旅游、体育、商业融合为核心竞争力的目的地建设提供一套可操作的指导框架,覆盖从资源普查、定位规划、产品与业态设计,到空间建设、运营主体引入、品牌传播及评价改进的全过程。其核心逻辑是把“融合”从概念落到产品、业态、服务和市场四个具体层面,并强调以全过程高标准管理保障综合价值最大化。
基本条件部分给出了六项前置要求,包括发展目标明确、规划执行与运营体系完善、资源优势明显、绿色可持续发展、安全保障有力,以及全过程高标准管理机制健全。其中安全条件有硬性约束: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规划执行方面要求符合GB/T 18971和GB/T 17775的基本要求并具备市场操作性。
实现路径则按产品、业态、服务、市场四个层面展开。产品融合涵盖文化资源产品化、旅游产品迭代、体育产品旅游化、商业产品场景化和数字产品延伸化;业态融合强调复合业态培育、消费模式创新、融合场景构建、IP品牌化运营和智慧业态对接;服务融合侧重公共场馆多功能化、设施空间错时共享、商业服务品质对标、公共交通无缝衔接和智慧服务全链覆盖;市场融合则涉及市场主体协同开发、区域联程营销、客户流量转化、品牌形象整合推广和数字化营销闭环。
实施步骤按八个阶段递进:资源普查与发展基础评估、顶层设计与总体发展规划、主题定位与核心产品体系构建、空间载体建设与功能优化、多元主体引入与运营体系构建、活动策划与流量引导机制建设、品牌体系构建与传播推广、智慧化支撑与全过程高标准管理。评价与持续改进部分要求建立覆盖建设全过程的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四项原则落实情况,设立投诉反馈机制和信息采集平台,在规定时限内回应相关方意见建议,并依据评价结果、反馈意见及市场变化定期修订建设方案,形成从评价到改进的闭环管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