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积极适应城市发展形势变化,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会同省住建厅草拟了《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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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21-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本通知系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而联合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本通知围绕规划引领、用途转换、土地复合利用、自主更新及权益保障等关键环节,系统提出了十六条具体政策举措。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增强详细规划的适应性与响应效率,建立存量建设用地与既有建筑功能合理转换的正面清单及过渡期机制,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地下空间及桥下空间复合利用,并探索危旧房屋与产业用地的自主更新路径,同时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力求为全省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清晰的规划依据和有力的要素支撑。
强化规划引领与用途转换机制
本通知着力构建适应城市更新需求的规划管理体系,推动详细规划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同步编制审批,并允许在地块层级通过技术修正程序快速响应规划指标调整需求。同时,通过制定存量建设用地用途转换正面清单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的豁免、正负清单,为土地及建筑功能的合理转换提供了规范化路径,并设立不超过五年的过渡期政策以支持新业态发展。
推动土地复合利用与临时开发
本通知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对符合正面清单的项目免于履行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并以“原规划+正面清单+地块图则”模式核定规划条件。政策还支持边角地协议出让、地下空间分层供应,以及公园绿地、桥下空间的复合功能叠加,拓展城市空间资源。对于批而未供等存量土地,允许开展期限不超过十年的临时开发利用,以服务文旅、体育等便民业态。
创新自主更新与权益保障模式
本通知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城市更新模式,明确业主可集资申请危旧房屋统一重建,在保障公共安全前提下可按不低于原标准控制规划指标;同时鼓励商服与工业用地使用权人自行出资实施自主更新。在权益保障方面,本通知提出优化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对完整社区建设、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等增加的建筑规模可不受容积率等指标约束,并明确了无手续建筑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原则,依法依规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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