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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7.29-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赣自然资字〔2025〕16号.pdf

2025年7月29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赣自然资字〔2025〕16号。

本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联动审批的范围、机制、流程及职责分工,构建了以统一底图底数为基础、全流程业务融合的高效协同审批新模式。通过“七个一”联动机制,即一图管控、一并踏勘、一并公告、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案同查、一同下发,本方案实现从报件受理到审批结果下发的无缝衔接,着力解决以往多头办理、重复提交、审查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全省建设项目提供更快捷、更规范的用地用林用草要素保障。

联动审批的核心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先行用地、临时用地以及用地预审等审批事项时,对涉及占用林地、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情形实行自然资源与林业两部门联动审批。但涉密项目、已批农用地转用未办理用林用草手续的项目、单独用林用草项目及国家林草局委托事项,仍按原程序办理,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流程融合与效率提升

本方案重构了省、市、县三级的审批流程,对不同审批事项分别明确了各级部门的职责与衔接方式。核心是将用地用林用草等报件材料统一由县级政务窗口受理并推送并联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将用林用草等批准意见推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由后者统一下发。省级各联审部门审查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省、市级总时限分别控制在11个和15个工作日内,显著提升了审批效率。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赣自然资字〔2025〕1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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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赣自然资字〔2025〕1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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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赣自然资字〔2025〕16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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