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DB53/T1458-2026,自2026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云南省州(市)和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的总体要求、汇交内容、汇交程序及成果数据组织结构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的汇交。
本规范规定了云南省州(市)和县(市、区)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的汇交要求,涵盖数据汇交的总体要求、成果内容构成、数据组织结构及汇交程序。本规范适用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电子数据汇交,明确成果数据须包含规划文本、栅格图件、规划表格、矢量数据和规划成果基本信息五类要件,并对各类数据的格式、命名规则、数学基础及内容清单作出统一规定。本规范强调电子成果数据须与上报审批的纸质文档完全一致,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高斯—克吕格投影,各级行政边界应与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保持一致。
本规范将汇交成果划分为五大类:规划文本须同时提交PDF和DOCX两种格式;栅格图件采用300dpi以上的JPG格式,以二维数字码编号;规划表格按市、县两级分别设定内容清单,涵盖人口、指标分解、主体功能定位等表格;矢量数据按全域和中心城区分别组织图层,涵盖现状用地、控制线、规划分区、历史文化保护及设施布局等要素;规划成果基本信息以TXT格式记录项目名称、编制单位、规划年限等核心元数据。
本规范制定统一的成果目录结构,以行政区代码加名称为根目录,下设规划文本、栅格图件、规划表格、矢量数据四个子目录,根目录另存成果基本信息、报送清单及公文。附录中系统规定了要素编码规范、数据要素分类代码及矢量数据属性结构,并给出数据库属性值代码对照表,确保全省汇交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该规范作为云南省地方标准,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准则,消除了各地数据格式不一、内容参差的问题,显著提升了规划成果的标准化水平和汇交效率。该规范与数据质量检查要求相配套,构建了从成果编制、预检到省级核检入库的闭环管理流程,强化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成果的审核与管控能力。通过明确矢量数据、表格和文本的必选内容与编码体系,该规范有力支撑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为规划实施监督、动态评估及数据共享奠定了坚实基础。对基层规划编制单位而言,该规范清晰界定了成果交付的清单与深度,减少了沟通成本和返工风险,有助于提高规划编制的整体质量和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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