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坑工程装配式型钢支撑技术规程》DBJ53/T-202-2026,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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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为云南省基坑工程装配式型钢支撑的设计、施工、检验与监测提供统一技术准则,核心是推动型钢支撑从粗放拼装转向标准化、可复用的工业化体系。规程以极限状态设计法为基准,将结构体系拆解为型钢支撑梁、围檩、立柱、盖板、系杆及预应力装置等标准件,强调“先撑后挖、及时形成封闭受力体系”的施工原则,并对构件预应力的分级施加、变形与轴力的全流程监测、以及拆除回收的条件与顺序给出量化控制指标。
适用范围与体系构成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房建与市政基坑工程,明确装配式型钢支撑可与各类围护结构组合使用,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标准件优先采用Q355及以上牌号钢材,主要受力构件间强制高强螺栓连接,承受剪力的高强螺栓不宜重复使用。结构体系以型钢对撑、角撑及八字撑为受力主体,通过围檩、托梁、立柱和三角传力件形成闭合传力路径,阳角部位须设置可靠双向约束,围檩与围护结构间的空隙需用不低于C30细石混凝土填实。
设计与计算管控要点
设计采用弹性分析法,不考虑塑性发展,要求按施工工况做包络分析并依据监测反馈进行动态补充。支撑构件按压弯构件计算,且须计入不小于1/1000计算长度或40mm的施工偏心误差;未计入温度效应时轴力应乘以1.1~1.2的增大系数。重复使用的旧型钢支撑,若无可靠数据,承载力折减系数取0.85~0.95。关键变形限值明确:型钢支撑挠度不大于跨度的1/1000,钢围檩水平挠度不大于1/500,钢托梁不大于1/400。围檩抗剪计算及双拼截面结合面螺栓数量均给出具体公式,立柱受压计算长度取相邻支撑间距或底层支撑至坑底净高加5倍柱截面边长。
施工与预应力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即要求完成完整的岩土勘察报告与专项方案论证,构件进场须全数检验外观缺陷、尺寸及质量证明文件。支撑安装须在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顺序为立柱→托架→围檩→托座→托梁→三角传力件→支撑杆件→保力盒→盖板→系杆。立柱不得扰动,顶标高应高出最上层支撑杆件顶面300mm以上。预应力施加须分级进行,千斤顶在支撑轴线两侧对称同步加载;加载至设计值后稳定10分钟再顶紧钢楔。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严格的基坑,宜设自动轴力补偿伺服系统,并配备备用电源。支撑拆除遵循“先换撑、后拆除”原则,拆撑前须先释放预应力并巡视观察30分钟。
检验、监测与运行维护
检验覆盖施工前、施工过程与施工后三个阶段,构件外观、螺栓紧固扭矩(不宜小于105N·m)、定位偏差均纳入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监测贯穿安装、使用及拆卸全过程,围檩水平位移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不少于3个,立柱位移监测点不少于立柱总根数的5%。监测频次在自动化条件下可按1次/1h执行;当监测项目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70%即须预警。规程要求建立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实时数据接入处理、趋势预报与分级预警功能。运行维护阶段须对高强螺栓松动、支撑积水、违规堆载等进行持续巡查,工程停工期间不得间断维护,复工前须对支撑系统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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