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6.30-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026年6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全流程管理,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健全依法征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本通知针对当前我省土地征收工作中征收程序执行不严谨、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征争议高发等突出问题,围绕征收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性规范。本通知从预公告发布、现状调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张贴存档、协议签订主体、批复后实施程序、不动产登记变更、补偿安置保障及全过程纪实管理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压实属地责任、健全依法征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推动土地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规范征收前期核心环节

本通知对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发布前提进行了细化,依据公共利益的不同情形明确了选址确定或成片开发说明出具后方可发布的要求。在土地现状调查方面,本通知强调充分应用不动产登记成果,要求对违法建筑、产权不清的建筑物一并纳入调查并据实登记,同时针对“确权确股不确地”等特殊情形,明确以承包档案为基准逐户比对、实地勘验,做到权属核查到户、权益核定到人。

强化公告管理与协议签订要求

本通知严格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管理,明确规定在发现权利人遗漏、权属信息错误或依据公众意见、听证结果需修改方案时,必须重新发布公告且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并将成片开发征收的公共利益说明纳入公告内容。在公告张贴存档方面,本通知要求同步采集张贴起始和到期两个时段的近景、中景、远景照片,确保影像资料完整留存并实现台账闭环管理。同时,本通知对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主体作出限定,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外,其他政府部门须取得书面指定文件并明确授权事项,严禁超范围工作。

压实批复后实施与全程监管责任

本通知要求征地获批后须在法定期限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被征收主体维权途径、受理机关及法定期限,并附征地红线图。对多次协商仍无法签约的,属地政府须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本通知还强调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保障工作,持续优化补偿配套政策,并依托“阳光征迁”应用推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业务流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5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