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制定《陕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实施、调整、监督等,适用本细则。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我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体系,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与城镇开发边界相关的各类建设活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