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关于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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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6.30-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关于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3号.pdf
本通知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三个事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一个事项,并在市、县权责清单中将其设置为子项。本通知要求通过整合申请表单、合并申报材料、创建合并审批模块、并联审查以及合并证书批复内容等措施,实现“一窗收件、一证办结”,从而减少审批环节,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整合表单与材料,统一审批入口
除农村村民自建房外,本通知将原有三套申请表整合为一张《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并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统一的申请材料表组成一套卷宗申报,涉密项目则实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从源头上简化申报手续。
创建合并模块,优化并联审批
本通知要求各市县审批主管部门在既有政务服务系统创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报审批模块,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杜绝“体外循环”。对于同时申请多个事项的建设项目,需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实行并联审查,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
合并证书内容,实行“一证办结”
对于需同时申办规划许可和人防审批的建设项目,审批完结后只出具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将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方案审批内容作为证书附件一并出具,不再单独核发人防审批文书,真正实现“一证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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