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编制了《陕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制图要点(试行)》。
本要点旨在指导和规范全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编制工作,适用于县级总规制图,市级可参考执行。本要点系统规定了图件的数学基础、底图数据来源、图件种类与版面、要素表达方式及图幅配置等全流程技术要求。在总体要求上,本要点明确了统一的空间参照系统与比例尺设定原则,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形成工作底图。在具体内容上,本要点分别对县域和中心城区两大板块提出详尽的必选图件编制要求,涵盖用地现状、总体格局、三条控制线、农业与生态保护、城镇体系、历史文化保护、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及土地开发强度等多个专题,并对基础地理要素、注记规范、图廓整饰等一般规定做了精细化的统一约定,以确保全省县级规划图件在表达上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县域图件编制规范
本要点对县域层面的18幅必选图件逐一规定了底图要素、必选专题要素和图层控制顺序。例如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须将地类细化至二级类,并叠加行政边界、自然地理与交通底图;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则必须表达生态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分区与控制线,同时允许根据实际增设矿产能源发展区。
中心城区图件编制规范
本要点同样对中心城区18幅必选图件的编制进行了严格约束,强调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须将地类细化至二级或三级类,规划图须表达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土地规划用途分区。在市政工程图件中,如给水、污水、电力、燃气等规划图,均须明确标注水厂、管道等级、变电站及各类场站设施等核心要素,并严格遵循自下而上的影像—素图—开发边界—专题要素的图层压盖顺序。
图件形式与表达统一要求
本要点对图件的数学基础、比例尺、注记字体字号、图廓配置、图例编排乃至署名位置等作出了明文规定。要求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挂图比例尺依面积确定且以整幅为宜;注记字体种类不超过四种,汉字优先采用宋体和等线体;图例须完备且符号严格一致,并应按照规划专题要素到现状要素的逻辑顺序编排,以保证全省图件的标准化与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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