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低效园地改耕地技术规范》DB61/T2167-2026,自2026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低效园地改耕地工作流程、前期调查、土地平整工程、土壤修复工程、配套工程和管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低效园地改耕地。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陕西省低效园地改造为耕地的全套技术要求与实施路径,适用于因品种退化、树龄老化、土壤质量低下、灌排条件不足或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综合效益低下的园地向耕地转化工作。本规范以“调查评价—土地平整—土壤修复—配套建设—后期管护”为主线,形成闭合的技术流程:前期通过低效园地调查建档和土地适宜性评价明确改造可行性与方向;中期依次开展残树清除、表土剥离、耕作田块修筑等土地平整工程,并针对性实施物理、化学及生物相结合的土壤修复措施;同步配套灌排工程、道路工程和生态防护工程,确保改造后耕地具备完善的农田基础设施;后期则要求对项目区进行持续监测与管护,保障改造成效长效稳定。
本规范要求对低效园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园地现状信息。在此基础上,项目区须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依据相关标准科学判断地块改造为耕地的适宜程度与限制因素,为后续工程设计提供决策依据。
改造过程中须先清除残树,再实施表土剥离和耕作田块修筑,田块、田坎、田埂的设计与施工均须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标准。土壤修复则分为物理修复与化学、生物修复两大类,涵盖土壤改良和配方施肥等措施,施工与验收均需遵循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测土配方施肥等国家标准。
本规范对灌排系统、田间道路和生态防护工程提出明确要求,灌溉与排水工程须按相关设计标准执行,田间道路按土地整治相关规范实施,周边宜配置生态经济型防护体系。改造完成后,须对项目区定期开展监测、监管与维护,并做好可追溯记录,确保耕地质量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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