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调查成本定额》DB61/T1856-2024,自2024年08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国土调查生产成本定额的原则,规定了国土调查生产成本构成体系及测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国土调查生产成本测算。
本规范确立了国土调查生产成本定额编制的原则、构成体系与测算方法,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生产成本测算工作。本规范以现阶段国土调查生产的平均先进水平为基础,兼顾成果质量与经济合理性,依据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三大生产要素,系统构建了覆盖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全口径成本框架。其中直接成本按工作阶段细分准备、生产和成果整理编制三类,生产阶段成本又按县级调查、成果核查和成果汇总进行模块化分解。本规范还引入图斑密度、建设用地图斑数量占比、地形坡度等核心指标,将工作难度划分为不同等级,并据此设定相应的工作量定额阈值,同时明确了生产岗位人员配置、人工成本、仪器设备折旧、材料消耗等各项费用的定额标准,最终形成一套可量化、可操作的测算公式与参数体系。
本规范将国土调查生产成本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三大部分,各自占比分别为84%、7%和9%。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为准备阶段、生产阶段和成果整理编制阶段,其中生产阶段成本占据主导地位。测算工作严格遵循现阶段平均先进水平的要求,以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核心导向,确保定额标准既反映实际生产耗费,又能有效指导预算编制。
本规范建立了基于难度等级的工作量定额体系。针对县级调查中的信息提取、地类调查和数据建库,以及成果核查、成果汇总中的各生产环节,均以图斑密度为核心指标,结合地形坡度、建设用地图斑数量占比、交通距离和地图比例尺等因素,将难度划分为不同程度,并采用阈值区间表示工作量定额。这一机制使成本测算能够动态响应不同调查单元的自然地理和地类结构差异。
本规范配套制定了生产岗位人员配置定额、人工成本定额、仪器设备折旧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仪器设备折旧按3年年限、年250工天计算,建库软件折旧年限为1年。材料消耗涵盖差旅费等多种项目,其中住宿费等可依据调查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生产成本采用分步计算法,由各生产单元成本汇总得到生产阶段总成本,再逐级折算直接成本和全口径生产成本,小额辖区还可作适度增幅调整。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