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既有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规程》DB61/T1851-2024,自2024年08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设工程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防治措施建议以及成果提交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既有建设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需要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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