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调整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工作方案》黔自然资函〔2023〕175号。
本方案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更新,并统筹制定全省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最低补偿标准。本方案强调,征地补偿须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至少每三年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以确保标准的现势性。本方案对全省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要求综合考量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供求关系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调研、测算、听证、平衡、报批及公布等规范程序,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最终形成全省统一规范、衔接有序的征地补偿标准体系,为征地管理提供明确依据。
确立调整更新的核心目标与基本原则
本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体系,实现区片综合地价的动态更新。为达成目标,本方案确立了维护农民权益、新旧标准协调衔接、依法公开听证三大原则,要求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水平,并需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等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平稳过渡与社会稳定。
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任务与流程
本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前期调研、地价调整、最低标准制定、公布实施及数据库更新五个环节,并划定了从工作部署、技术培训、初步调整、审核平衡、听证、省级成果编制到报批公布的七阶段时间推进表,明确要求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在分工上,省级负责统筹指导、技术支撑与成果报批,市县级负责具体测算、标准拟定及听证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协作机制。
提出科学测算与按时保质的工作要求
本方案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跨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在技术操作上,须结合当前实施情况,合理调整区片范围,做到历史延续、现实保障与横向衔接的统一。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并主动落实经费、把握进度,确保调整更新成果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可操作性,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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