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湘农办发〔2024〕37号
附件:
1.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
2.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3.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
4.湖南省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5.湖南省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
6.湖南省农村集体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
7.湖南省农村集体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
8.湖南省农村集体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
9.农业生产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10.湖南省农村集体项目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11.湖南省农村集体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协议(示范文本) ;
12.湖南省农村集体入股协议(示范文本) ;
13.湖南省农村集体通用合同书(示范文本)
本通知是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涵盖农村集体经济活动中多种合同类型的示范文本体系。该体系共包含13个合同示范文本,覆盖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房屋及通用租赁、买卖、建筑工程、农业生产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公司投资成立、入股等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业务场景,旨在为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订立合同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参照范本。
合同体系覆盖领域广泛
本通知所附的13个示范文本系统涵盖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主要类型,包括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建设性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通用租赁与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农业生产服务合同、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入股协议以及通用合同书。各示范文本在结构上均对当事人信息、标的物描述、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作出规范提示,为合同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强化合同管理规范性
本通知要求在推广使用示范文本时,合同编号须依据《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编号规则》统一执行,并同步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各示范文本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对填写要点、法律依据、适用情形等进行了标注和解释,便于基层工作人员和合同当事人理解并正确使用,有助于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湖南省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该文以13个系统化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工具,将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复制的合同模板,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明确的工作依据和业务指引,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纠纷隐患。同时,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积极推广,强调合同编号规则、宣传和档案管理等配套措施的落实,体现了制度设计与执行保障并重的工作思路。该示范文本体系的推行,能够有效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订立行为,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