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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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4.22-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1号.pdf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本通知从规划审查、比例控制、节约集约、审批把关、系统优化及违法惩处等多个环节,构建全链条管控机制,要求建设项目用地尽量避让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坚持能少占不多占、能占劣不占优,并严格实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保障真实有效的项目用地需求,服务“三高四新”战略。
强化源头管控与占用比例约束
本通知要求科学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并将规划数据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自2021年5月起严格依据该图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同时,明确圈内批次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超过50%须提供情况说明,圈外单独选址的点状块状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原则上不超20%、线性工程原则上不超50%,超出比例需提交比选方案并报省厅联审组集体审议。除国家规定的重大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严格审批程序与系统化监管
本通知全面启用统一的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查报批系统,推动审查关口前移,并对预审后的规模调整设定严格复核标准。在用地审批环节,坚决做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建立耕地指标“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无耕地指标时停止建设用地审批。同时优化审查报批联审系统,逐步实现用地定额标准自动比对,无规划图层或耕地超比例的系统不予受理。
严惩违法占用与压实审查责任
本通知要求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责任,并严格控制其补办用地手续。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市县,将采取约谈、通报乃至暂停建设用地审批等措施;对弄虚作假的技术单位,将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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