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旱作梯田建设技术规范》DB15/T4404-2026,自2026年06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旱作梯田工程设计、施工、管护等技术指标和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旱作梯田建设。
本规范立足内蒙古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自然条件与农业生产实际,系统规定了5°至15°坡耕地上高标准旱作梯田建设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总体原则,涵盖梯田修筑、蓄排水工程、沟坡治理、配套技术、监测及运行管护六大核心板块,形成从工程设计、施工到后期管理的全流程技术闭环。在工程层面,本规范明确了田块沿等高线布设、田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5厘米/10米等精细指标,并对防御暴雨、排水及防洪分别采用20年一遇、10至5年一遇的分级设计标准;在配套层面,本规范整合了培肥、耕作、地膜覆盖及保水剂施用等旱作增产技术,同时提出建立智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工程安全、水土流失、耕地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动态监测与可视化管控,旨在构建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宜于机械化作业的现代旱作梯田体系。
本规范要求高标准旱作梯田须在干旱、半干旱区域5°至15°的坡耕地上集中连片布设,大到一个区域的总体规划,小到田埂顶宽0.3米至0.5米、高度0.3米至0.5米的具体尺寸,均作出明确规定。田面平整后须确保平整度偏差满足每10米不超过±5厘米的要求,以保障机械化作业条件。蓄排水工程强调截排水设施与雨水集蓄利用的有机衔接,按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暴雨进行设计,兼顾排水安全与水资源集约利用。
本规范将沟坡治理视为梯田系统稳固的关键环节,明确沟头防护应布设在集流槽汇入沟头的区域,谷坊应布设在沟底比降5%至15%、下切剧烈的沟段,并按“顶底相照”原则自下而上布设;针对深度小于2米的中小型侵蚀沟,提出涵盖暗管铺设、秸秆打捆、表层覆土等工序的填埋复垦技术。为加速新修梯田的土壤熟化,本规范强调通过施肥、深耕及播种绿肥作物等配套措施,快速提升生土肥力与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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