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规范》DB15/T3600-2024,自2024年08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地质量等级划分中评价指标及权重、隶属度和等级划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土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本规范立足内蒙古黑土区耕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需求,统一规定了黑土地质量等级划分的技术程序与评价方法。本规范围绕黑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构建了涵盖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健康状况、土壤管理及气象等六方面共18项指标的评价体系,并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权重分配。在等级划分上,本规范采用累加法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依据综合指数在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按等距离法将黑土地质量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等地为最优,十等地为最差。整个评价过程依托数值型与概念型指标的隶属度确定方法,确保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可比性,为黑土区耕地质量的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从系统性角度出发,将黑土地质量评价分解为立地条件、剖面性状、耕层理化性状、健康状况、土壤管理和气象六个维度,筛选出18项具体评价指标。通过层次分析模型科学确定各指标权重,使评价结果能综合反映耕地土壤健康状况、田间基础设施水平及其持续产出能力,避免了单一指标评价的片面性。
本规范在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时采用累加法,即将各评价指标的组合权重与其隶属度相乘后求和,得出综合评分。在此基础上,于综合指数曲线的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运用等距离法划分等级,形成从一等到十等的完整序列,使等级界限清晰、操作性强,便于横向对比与纵向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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