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DB15/T1894-2020,自2020年06月2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建筑未设有消防给水系统或既有建筑设有消防给水系统但存在的流量、压力、设置形式、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技术改造与维护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存在流量、压力、设置形式、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消防给水系统的技术改造与维护管理。其他情况开展的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DB15/T 1894-2020 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改造与维护管理。该标准适用于存在流量、压力、设置形式及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消防给水系统,明确提出了技术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内容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消防给水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运作,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专用消防供水干管应设置在便于操作且不影响疏散的位置,首层接口靠近安全出口。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1根,流量按25L/s计算,设置DN65mm内扣式消火栓接口,管道材质需防腐,接口处应有明显标识。
当邻近建筑消防用水量满足需求时,可向其借用消防水源,接口需符合规格并设有明显标识。若市政管网无法满足供水需求,应增设消防加压泵,并配备备用泵,确保主泵故障时能自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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