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围绕提升流域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红水河、黔浔江、柳江、桂贺江、左江及郁江干流、右江、桂南诸河、粤西诸河、南盘江、湘江、资水、盘龙江等12个主要流域为单元,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系统治理,整体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于流域源头和主要水源涵养区,其植被总体较好,生态功能重要,地形主要为山地、丘陵,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重点提升这些区域的水源涵养、生态维护、蓄水保水功能。对于开发、开垦程度较高的河流河谷及两岸阶地,地形主要为平原、低丘和台地,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质增效以及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点提升这些区域的土壤保持、人居环境维护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