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 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自2014年8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验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工程中间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用地整治和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执行。土地整治工程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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