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及入炉废物要求、技术要求、运行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河南省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在选址、入炉废物、技术要求、运行管理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规范。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设计、验收和投产后的排放监管。文件还详细列出了污染物监测方法、排放限值及达标判定规则,强调了污染物在线监测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并规定了超标判定标准和实施监督责任。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项目的相关环保流程,标准制定参考了多项国家和行业规范。
标准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设定了排放限值,并明确要求采用多种监测方法进行实时或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