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持续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发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
本消耗量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装饰工程,作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参考。编制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标底和结算审核的参考;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编制建筑工程概算的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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